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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某從廣西來佛山南海務工的人員,由于誤信電銷人員的游說,于某某某月來電佛山某樓盤。后來銷售人員知道楊某對某單位有意向,于是盡力游說某某盡快支付3萬元鎖房款,理由系為以防止被其他客戶搶走房源。由于楊某某是第一次賣房,沒有任何經驗,于是就按照銷售人員的指引將3萬元的款項刷卡支付,但是售樓部并沒有給出任何收據及協議文本。至楊某某要求簽訂合同時,售樓部給出的合同并沒有將之前口頭約定折扣列在文件上,且拒絕楊某的添加要求,所以至此楊某某已對該售樓失去信任,隨即當天要求退還已交的鎖房款,但是遭到售樓拒絕。
?為追回款項,楊某某多次找到售樓負責人要求退款,但均遭到拒絕。后通過朋友介紹找到楊代律師,楊律師代為起訴維權,在訴訟過程中促成雙方達成和解,對方退還款項給楊某某結案。
?律師點評:買賣商品房要充分了解售樓公示的文件,確認對合同、預售文件無誤方進行簽約交易;另外,還需要充分考慮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購買資格等。像案例的當事人,還是比較幸運的,所交款項基本上都已經拿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