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委托律師代查對方財產,包括:對方賬戶金額、房產信息、車輛信息、公司等,可申請法院查封對方財產便于后期執行;
佛山民間借貸合同糾紛中,只有借條能打贏官司嗎?
民間借貸合同具有實踐性合同的特征,借貸合同成立,除借款合意外還要有給付錢款的事實。由于當事人證據意識淡薄及民間借貸手續簡化等原因,原告往往僅出示被告出具的借條主張債權,其中大部分借條未載明支付方式是現金或是轉賬。被告則往往以未收到借款、約定的借款中包含了部分利息等理由抗辯,此時舉證責任如何分配?
法官講法:應區分借款金額的大小分別確定。金額較小的借貸案件,可以從寬掌握,原告出具借條,既能證明存在借貸合意,又能證明實際履行了給付行為。而對于大額的借貸案件,如有的地方法院就規定了50萬以上屬于大額,僅憑借條不足以證明原告給付錢款的事實,原告舉證責任并未完成,特別是原告主張現金給付時,其應進一步對資金來源、交付過程、交付細節(地點、經辦人員、在場證人等)進一步舉證證明,直至形成符合一般交易習慣和邏輯的證據鏈條為止。此外,即使出現被告自認收到大額借款情況時,法院也應當對雙方是否存在真實借貸關系及實際交付的事實進行主動、嚴格審查,避免當事人串通虛構巨額債務的情況發生。
網絡貸款利息咨詢律師證明責任的分配,實際上是一個跨越了實體法、訴訟法領域的交叉問題,是任何一類案件都會遇到的,而不僅僅是民間借貸糾紛。長期以來,由于證明責任的分配沒有統一的標準,造成了許多案件同案不同判的現象,特別是案件事實真偽不明,難以確定時,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當事人舉證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