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拒絕贍養老人可以怎么處理
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不能拒絕履行。《民法》對此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果子女不履行該項義務的,父母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公安局或者婦聯等機構尋求幫助,讓他們幫忙調解和勸阻。如果調解達成相關贍養協議的,對方必須履行。
如果調解無效或子女不履行協議的,老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贍養義務或強制履行贍養協議。
如果子女不贍養老人導致老人受到嚴重傷害的,可能會構成遺棄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報警,通過公安機關起訴或者本人自訴的方式,向法院判定對方遺棄罪的請求,由法院對涉嫌遺棄的行為進行定罪處罰。
二、老年人再婚孩子不贍養違法嗎
《婚姻法》第二條就寫明婚姻自由。老年人同樣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因此,兒女沒有權利干涉老人再婚。同時,老人再婚和女子贍養老人的義務之間沒有必然聯系,互不影響。
子女不能以老人再婚為由拒絕贍養老人。
如果不贍養的,老人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子女履行義務,支付贍養費。嚴重的,可以自行提出刑事訴訟或者向公安機關報警提起公訴,要求法院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以遺棄罪進行刑事處罰。
以拒絕贍養老人為籌碼,要求老人不得再婚的,其行為構成干涉婚姻。輕者要受民事處罰,重者可能構成暴力干涉婚姻罪。
【遺棄罪】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于成年且又有能力的子女來講,當父母達到一定年齡之后,是需要對父母進行贍養,不然的話就有可能構成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