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為人謀殺未遂算犯罪嗎?
算犯罪,我國《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故意殺人未遂的,會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罰。所以,對于情節比較輕微的故意殺人案件,又是未遂的情況,有可能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內的判刑,對于情節嚴重的,也一般不會超過十年。法
官在考慮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時,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對于婚姻家庭、鄰里糾紛等民間矛盾激化,引發的故意殺人犯罪,適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應當與發生在社會上的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其他故意殺人犯罪案件有所區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故意殺人罪的處罰是什么?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條:
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免以刑罰。
在量刑時,應當破除不正當觀念,既不能認為殺人既遂的要一律償命,也不能認為殺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綜合全部案情,正確評價罪行輕重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程度,給罪犯以適當的刑罰處罰。
1、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
(2)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
(3)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4)幫助他人自殺;
(5)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6)防衛過當
(7)避險過當(實施緊急避險的一般都會被認定為避險過當減輕處罰
犯罪嫌疑人涉及故意殺人的至少都應當處三年的有期徒刑,因為這是剝奪了他人的生生命權,需要注意的是,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實施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之前進行犯罪預備以后又突然悔過的,沒有實施犯罪行為的,此時就只構成犯罪預備,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犯罪未遂進行從輕或者是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