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闖民宅被保釋后還會被判刑嗎?
會,只要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就會被判刑,保釋是具保釋放、取保釋放的簡稱。為在司法機關被關押的刑事被告人提供擔保而準予釋放。在資本主義國家,保釋須由被告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保佐人申請并繳納相當數額的保證金。
在中國,對應當逮捕的人犯,如發現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及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或罪行較輕的人,即可采取取保候審的措施。司法機關將申請保釋的人和保證人當面對保落實,然后予以釋放。
二、保釋的一般程序有哪些?
英美國家要求對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應盡快由法官或警察決定將其保釋還是羈押,一般來說,保釋的程序分為申請、聽審、裁定以及救濟四個階段。
1、申請
這一階段一般處于每個訴訟階段結束之后,最為常見的是犯罪嫌疑人被強制到案之后。但是由于英美各國將保釋在一定范圍之內作為一種權利賦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被告人自己無須提出申請,而由具有保釋決定權的官員依職權批準。
2、聽審與抗辯
聽審并非保釋程序的必經階段,因為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獲準保釋條件的情況下,法官沒有必要舉行聽審,而可以直接決定保釋。在決定是否保釋的過程中,法官必須聆聽被告人的辯解,并且在公開法庭上聽取控訴方和被告方的辯論。所有拒絕給予保釋的決定也是公開作出的。
法院必須將拒絕保釋或科加保釋條件的理由作詳細記錄,并且應當盡快地將記錄副本送達被告人。一般來說,保釋決定的作出必須有律師和檢察官的參與。
3、裁定
不論法官是否同意保釋都必須作出正式裁定,因為這一裁定將成為被告人申請救濟的基礎。若法官準予保釋,則裁定中必須明確被保釋人所應遵守的條件以及違反保釋規定后的處罰;若法官不準許保釋,則其必須明示否決的理由。
4、救濟
“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英美各國對保釋的救濟也規定得較為詳細。英美國家大都規定了有關申請人身保護令的程序,人身保護令是對關押者發出的一種司法命令,其作用是對羈押或監禁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對違法的羈押或監禁加以糾正。
保釋的方式可以是提供保證人和保釋金,對于保證人保釋的,保證人必須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否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是不會批準保釋的,對于犯罪嫌疑人如果是有疾病等,需要住院治療的,不宜被關押在看守所等的,是可以采取取保候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