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資有哪些具體的表現?
楊代律師答:
1.參與非法集資的受害人會遭受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用于非法集資的錢可能是參與人一輩子節衣縮食省下來的,特別是很多受害人是老年人,他們的錢是養老錢、養命錢,而非法集資人對這些資金則是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占有,一旦案發,參與人很難收回資金;
2.非法集資也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引發風險;
3.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非法集資引發群體事件及上訪事件,嚴重時有可能造成暴力事件。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么?
楊代律師答:《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1999]41號)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準,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該《通知》規定非法集資具有如下特點:
(1) 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包括沒有批準權限的部門批準的集資以及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準的集資;
(2) 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還包括以實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 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即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4) 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