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涉嫌聚眾賭博拘留多長時間
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責任的開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在此期間內,會轉為逮捕。然后就是長時間的羈押,等候法院審判,直到法院作出生效判決。從刑事拘留開始到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通常需要5-6個月左右的時間,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現延期的情況,時間會更長。可能長達一年多。
二、認定聚眾賭博要注意什么
(一)相關法律規定了20人的參賭人數,指的是不同的個人,而不是參賭人員達到20人次以上。
(二)《解釋》沒有規定抽頭漁利數額、賭資數額和被組織參賭人數的幅度問題,就是說,全國各地司法機關不分地區差別,應當統一適用該標準。
《解釋》第一條第四項標準針對的主要是一些旅行社、導游、境外賭場在境內設立的代理機構等。在適用本項標準時,應注意幾點:
1、被組織人數不累計計算,必須一次組織10人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賭博;
2、這里的“境”,指“國(邊)境”,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港、澳、臺地區賭博的,也適用本項規定;
3、必須有證據證明,行為人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赴境外是進行賭博,而不是旅游;四是行為人必須有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行為,至于收費數額的多少,則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