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種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等。
?2、《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故意傷害罪適用刑罰的指導意見》第一條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的,構成故意傷害罪。
第二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偏輕)的,按下列情形處罰: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偏輕)的,處管制、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于刑事處罰。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一年以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偏重)的,處二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適用緩刑:
(一)拒不賠償的;
(二)致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治安處罰兩次以上的;
(四)以殘忍手段致人輕傷,情節惡劣的;
(五)其他適用緩刑可能再危害社會的。
未成年人犯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適用緩刑時,可以不受上述情形限制。
第三條 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的,按下列情形處罰:
(一)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且尚未達到殘疾標準的,處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造成十至七級殘疾的,處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造成六至三級殘疾的,處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犯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造成二至一級殘疾的,處六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上述第(一)、(二)、(三)項情形中,被告人能夠積極賠償并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