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指發生在金融活動過程中的,違反金融管理法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諸如洗錢、金融詐騙等均是我們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類型。 從近年來各地公安機關查處的涉網金融犯罪案件看,主要有三種表現形式:
1、非法入侵網上銀行信息系統。
據統計,網絡攻擊對象為金融信息系統的占重點領域信息系統攻擊案件總數的30%以上。一些犯罪分子利用黑客軟件、病毒、木馬程序等技術手段,攻擊網上銀行、證券信息系統和個人主機,改變數據,盜取銀行資金,操縱股票價格,危害極大。
2、利用“網絡釣魚”的方式。
目前,大量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釣魚”犯罪手法發布虛假信息,建立假冒的銀行、證券網站,騙取用戶賬號、密碼實施盜竊,或大量發送攜帶木馬病毒的電子郵件,截取用戶賬號和密碼,進而竊取受害人資金,對網上金融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3、網絡洗錢活動。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電子商務平臺,從事洗錢違法犯罪活動。犯罪分子獲取被害人的銀行賬號和密碼后,往往通過網絡電子商務購物等方式洗錢,以達到牟取不法利益的目的。而且,借助全球龐大的金融電子網,洗錢行為往往很難被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