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搶劫最多判幾年?
入室搶劫,在實踐中往往是犯罪嫌疑人撬鎖破門進入居民住宅,實施搶劫,危害十分嚴重,這種行為構成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過根據刑事案件的受理,一般原則,只以搶劫一罪來進行從重處罰,不必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搶劫罪并罰。入室搶劫情節判處十年以上的刑期,并處以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入室搶劫怎么量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除此之外,還可能出現很多影響定罪的因素,如自首、立功等,若是搶劫的過程中沒有殺人或情節不嚴重的情況,一般不會被判處以死刑。
由此可知,入室搶劫也稱為入戶搶劫,是搶劫罪中加重情節,法院對于行為人的處罰一般是判處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如果是入室搶劫未遂且沒有造成重傷的情況,其量刑往往是從輕處罰,至于判多少年還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