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酒后襲警判多長時間?
律師解答:
屬于妨害公務罪,刑法277條,因為已經造成輕傷了,屬于第一款的情況“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這里的“暴力”,是指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體實行打擊或者強制,如捆綁、毆打、傷害等。
當然,這里要明確的是警察是在執行公務,如果是非公務,就只是按照故意傷害罪處理,故意傷害罪的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依法執行職務”,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所進行的職務活動。如果阻礙的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活動,或者不是職務活動,或者不是依法進行的職務活動,都不構成本罪。
此外,你所說的輕傷與刑法認定的輕傷還是有區別的,需要定性是否構成輕傷,如果只是輕微傷,就有可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 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同時,此處也要區分是否是在執行公務。
非執行公務公務,按照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執行公務的,按照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最后,如果行為人的年齡屬于未成年人,還有減輕、免除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