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被羈押后是否需要請刑事辯護律師?
在當事人被偵查機關羈押后,其在法律上是極有可能構成犯罪的,因為在現有司法體制下,如果沒有任何犯罪線索、證據,偵查機關是不會輕易對普通人采取強制措施的,而且隨著辦案機關業務水平的提高,辦案流程的規范,這種可能性會越來越少。在假設有罪的情況下,偵查階段,律師的介入至關重要,因為幾乎所有證據都會在48小時內初步固定。這個階段對當事人來講也是最難熬的,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優秀的刑事專業律師介入,當事人有可能在偵查機關的刑訊逼供或誘供下在自己不懂法律的情況下交代出一些沒有的法律事實的東西,最終導致本來無罪或罪輕的案件變成有罪或罪重,因此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及時介入案件會增強當事人的信心,并得到相應的法律知識,同時在律師及時介入后,偵查機關也不敢亂來,這對當事人是非常有利的。所以,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及時介入是非常必要的。
二、如何選擇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
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識為當事人提供服務,其法律水平是否一流,辦案經驗是否豐富、邏輯推理能力是否過硬、辯護技巧是否嫻熟,法律思維是否形成,是否洞察辦案機關操作流程,對于辯護效果有著決定性作用。選擇優秀的律師做辯護人是每個委托人的期盼,怎樣判斷律師的辦案能力,選到自己滿意的辯護人呢?
1、律師的教育背景
律師的教育背景非常重要,這里強調的是教育背景而不是學歷。2002年以前,我國對于司法考試條件沒有要求一定出于法學院系或法學專業,2002年以后的司法考試需要有法學本科學歷以上或非法學本科以上學歷且有相關法學知識方能參加考試,而且2002年后對法律規定的考核更加全面,難度更大,特別是 2004、2005、2006年這三年,錄取比例更低,這就從法學理論基礎上為以后的律師設置了更高的門檻,這種要求是有道理的。有些律師干了很多年,都不能形成很好的法律思維,這種缺陷和他們的法學基礎、人生經歷有關。一個沒有法律思維的律師怎么可能把一個復雜的案件做好呢?一個優秀的律師應該具有2個以上專業背景,受過系統的法學教育并且要有不斷學習提高的求知經歷,方可較全面的理解法律問題,當然對于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要求會更高,因為現在的犯罪問題很多是高智商犯罪,犯罪種類也非常復雜,如果沒有復合的多學科知識結構做基礎,想辦好一件復雜的刑事案件難度很大。因此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更應該有強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要不斷的在實踐中學習,方能處理復雜的刑事案件,
2、律師方向
一個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在開始做律師的前幾年不要選專業,當各種訴訟業務都接觸后,再慢慢確定自己的專業方向,不要一上來就選擇走專業化道路。一個人只有經歷的事情多了,才會對復雜問題有相對準確的判斷,律師行業也是一樣的道理。現在刑事案件的復雜程度是很多人始料未及的,很難想象一個專業背景單一的律師能成為一名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所以復合的專業背景和多層次的知識結構對于刑事辯護律師而言顯得尤為重要。當事人在選擇刑事辯護律師時一定要注意這一點。因為這些可能直接導致你的案件辯護方向錯誤。
3、律師的實踐經驗
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一定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法律是一門實踐性的學科,一定的社會閱歷、社會實踐經驗是非常必要的。聘請刑事辯護律師應當注重其實踐經驗,看其是否辦理過相當數量的案件,效果如何?一般而言,對于刑事辯護工作,辦理過相當數量的刑事案件是非常必要的。但是,也并非說年齡越老的律師就越好,也有不少老律師思維僵化、教條、不積極參與學習,也是一個客觀現實,通常,業務專注于刑事方面四、五年左右,就可以說是位比較成熟的刑事律師。此外,最好能有與公、檢、法、司溝通協調的工作經歷,有這樣的工作經歷,對于理解刑事案件在司法機關內部的運作規律,操作流程,會有清晰,透徹的概念,能夠更好地把握處理案件的節奏,辦起案來會更加的得心應手。
4、律師的表達能力
刑事辯護律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能說會道是一個刑事辯護律師應當具備的基本素養,善于表達,善于說服別人,善于向別人推銷自己論點的律師才是好的訴訟律師,很難想象一個言語笨拙的人能夠應付法庭上激烈的唇槍舌戰。因此,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是刑事律師應當具備的素質,當事人選擇律師時應當注意律師的表達能力,注意律師的語言表達是否有條理?思路是否清晰?能否抓住事情的重點?要知道,語言表達同時也往往是內在思維的外化,嚴密的邏輯思維是基礎,犀利的語言是工具。當事人可以通過“多聽”來考量律師的邏輯思維能力,評判律師的思路是否有條理,這是最重要的,但也是需要考量的一個內容。畢竟,如一個表達都不流暢的律師,很難說是個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
5、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來選擇
請律師是個花錢的事,雖然相對于一些大的經濟案件而言,刑事案件的收費并不高,甚至可以說是偏低的。可是,即便如此,對絕大多數工薪階層的當事人而言,律師費也是一筆不菲的支出。當事人應該了解的是,律師收費的高低,往往是與該律師執業經驗、辦案效果、以及案源的多寡相聯系的。通常而言,執業經驗越豐富、辦案效果越好、案源越多的律師,其收費也就越高。好的刑事辯護律師價格都較高,是因為他們認為自己值這個價錢,同時他們也需要在案件上花費很多精力。但也并不是說收費越高的律師越優秀,越適合你的需要。請什么樣的律師代理案件,最終應該根據自己的經濟承受能力及案件的性質、特點來綜合考慮。對于事實清楚,定性無爭議的小案件,沒有必要花幾萬元、十幾萬的代價去聘請,相反,對于疑難復雜,定性有爭議、量刑較重的案件,則應挑選有經驗的專業律師擔任辯護人,如果這種關鍵時刻只想省錢,很可能會誤大事。因此在聘請經驗豐富的刑事辯護律師時當事人要考慮經濟承受能力,
6、當事人應警惕兩種律師
(1)、包打贏型。可以說,在任何時候,只要你遇到一個律師跟你說“包打贏”,那么,你就得擔心了。刑事訴訟是一個復雜且充滿變數的對抗性活動。僅僅憑借簡單的陳述就向當事人打包票的律師,一定是不負責任的律師。其行為也是違反執業紀律的。現實中,有的律師職業操守欠佳,利用當事人焦躁不安,想要抓一根救命稻草的心理特點。一味迎合當事人,許下各種良好的承諾,同時提出各種要求。如果你遇到這樣的律師,一定要特別當心,結果往往事與愿違。從一個刑事辯護律師的角度出發,這樣的律師是不能聘請的。
(2)、找關系型。客觀地說,司法實踐中,有與司法人員有良好的溝通渠道,絕對不是壞事,溝通渠道的暢通對于成功地辦理刑事案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現實中很多人迷信有“路子”、能夠跑“關系”的律師,有的甚至希望通過律師找到承辦法官、公訴人來達成某種“交易”。于是,有的律師也就利用當事人的這種心理來推銷自己。盡管目前我國司法人員的廉潔、公正,司法環境的建設等問題還存在腐敗的空間。但是,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為例,在這樣的司法相對規范的城市中,要想完全靠關系來搞定一個刑事案件是相當困難的。一方面,刑事案件的審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是有限的,有些地方可以達到電腦判案的技術高度。僅僅就這種交易的風險來看,也是大多數有理性的法官所不愿承擔的;另一方面,像在北京、上海這樣司法環境相對好,法官待遇相對好、法官素質也相對高的地方,絕大多數法官是不會為了區區幾千、幾萬元、甚至幾十萬而拿自己穩定的工作、一生的政治前途去冒風險的。當事人最好不要把希望寄托于這種途徑上,十有八九是被忽悠。而且現在的司法審判相對獨立,在一個法院中基本上稍微復雜的案件都是集體決策,很多案件要上審委會,而且各級司法機關現在監督機制非常健全,以前那種領導一言堂的局面已經不復存在,所以想通過關系進行腐敗的可能性已經很少了,希望當事人要改變這種花錢搞關系的觀念,不花冤枉錢,不被黑心律師忽悠!
7、當事人要注意律師的執業道德。
優秀的刑事辯護律師不但應當業務精湛,更應當執著、敬業、誠信,不因委托人法律知識的欠缺實施欺騙或疏于努力。根據律師管理規定,刑事辯護律師不得就判決結果向委托人做出承諾,嚴肅而負責任的律師只應當根據自己的知識對案件事實、證據、性質、及可能的量刑等做出分析,既不應當夸大風險嚇唬委托人,也不應當以無罪、緩刑等結果誘導委托人聘請其擔任辯護人。對于輕易承諾結果的刑事辯護律師,委托人更應保持警惕。